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城区道路小修保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招标人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河南祺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温县城区道路小修保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 采购编号:温政采【2022】54号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2】50 号
2.3项目概况:温县城区道路小修保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主建设内容:子夏大街、太极路慢车道、古温大街慢车道、振兴路中段等。
2.4 项目地点:温县。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实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审图、工程地质勘察、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办理相关的其他手续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二标段:监理(项目施工范围内的监理工作)。
2.7 工期:3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
2.8 质量要求:一标段: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符合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要求;施工:达到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①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②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
3.1.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须提交具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务备案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信用报告(未注明有效期的,自信用报告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附开标前7天内电子信用报告查询截图(与纸质版信用报告内容一致)。同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开标后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基础上,负责查验第三方出具的信用报告,如未提交报告或报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信用报告出具方式http://www.creditwx.gov.cn/cms/news/index/595547990899294208
3.1.5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1.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具有相同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且承担相同工作的,以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注:1、以联合体投标的,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只以牵头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本项目实行项目总监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总监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3.2.4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2.5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6月 1 日 08 时 00 分—2022年 6 月 9日 23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标。(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为2022年 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现场开标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内容。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
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13721426615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91-6193513
地址:温县黄河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祺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院8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697758180
9、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2022年 5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