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10885次 发布时间:2014-0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省级资金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温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1项目编号: 温交易[2014] 11 号
2.2 工程地点:温县番田镇。
2.3项目内容:打井及配套、地埋管、地埋线、台区、田间道路、树苗等。
2.4计划工期:10个月。
2.5招标范围:一标段新打机井52眼及机井配套98眼(含维修井);二标段新打机井52眼及机井配套98眼(含维修井);三标地埋管道及配套80公里;四标段地埋线53公里;五标段输变电台区8台;六标段新修水泥路7公里;七标段新修水泥路7公里;八标段新植幼树30000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二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凿井二级(含临时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安全许可证批件,产品经过卫生相关部门质量检测、新华节水产品认证证书。
四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3c强制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证明。
五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取得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职业资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七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资格)二级及以上资格,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资格)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八标段:具有苗木生产经营相关的有效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有证件;必须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月21 日至2014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室(黄河路366号)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两份);
4.3第一、二标段: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凿井二级(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
第三标段: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国家3c强制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检测证明。
第四标段: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安全许可证批件、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新华节水产品认证证书。
第五标段: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六、七标段: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资格)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八标段: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苗木生产经营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各标段所有证件带原件经审查合格后留复印件一套,(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为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2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391-6197558 电 话: 13782665202
监督人:温县纪委交易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1-613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