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子夏小区配套设施工程补充通知
一、项目名称:温县子夏小区配套设施工程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4]31号
三、补充内容:
1、取消原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其他要求第3条:“外地企业须有进焦备案证明,开标时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2、原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文件P8第9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现增加9.11“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须到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3、取消原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文件P75页(六)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中“进焦备案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
温县房产管理中心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