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赵堡镇东马村至马武线道路改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温县赵堡镇东马村至马武线道路改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5]258号
三、谈判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4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五、变更内容:
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1、递交时间:供应商必须于2015年11月30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票据为准。
现更正为:供应商必须于2015年11月30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8投标保证金1、递交时间:供应商必须于2015年11月30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票据为准。
现更正为:供应商必须于2015年11月30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保证金收据、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财务状况报告(谈判会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以上均为原件)
现更正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银行转账凭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财务状况报告(谈判会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以上均为原件)
4、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二谈判程序(一)开标要求3、投标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保证金收据、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财务状况报告(谈判会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以上均为原件)
现更正为:投标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银行转账凭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财务状况报告(谈判会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以上均为原件)
5、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保证金收据、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财务状况报告(谈判会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以上均为原件)
现更正为:投标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银行转账凭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财务状况报告(谈判会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以上均为原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1-6411019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13598832238
监督部门:温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391-6199092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