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县盐东村日光温室项目(二次)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公告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县移民安置局委托,就温县盐东村日光温室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人决定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内容如下:
一、招 标 人:温县移民安置局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7】27号 温政采【2017】13号
三、项目名称:温县盐东村日光温室项目(二次)
四、项目内容:新建20座日光温室。
五、开标日期:2017年7月14日9点00分
六、取消原因: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3条规定及质疑事项落实情况,经招标人查证属实。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未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2条之要求,取消该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中标候选人不予顺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依法重新招标。
七、公示期:2017年12月25日-- 2017年12月27日
八、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温县移民安置局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391-2531537
地 址:温县太行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1-3683999 15978751106
地 址:焦作市民主中路民权街社区办公楼4层(国家电网南邻)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391-61924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变更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答复或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的,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