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堡镇陈新庄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垃圾处理设施、休闲健身器材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堡镇陈新庄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垃圾处理设施、休闲健身器材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赵堡镇陈新庄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垃圾处理设施、休闲健身器材
2.2项目地点:赵堡镇陈新庄村
2.3项目编号:温交易【2015】100号
2.4项目概况:垃圾箱、卫生保洁车、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车、洒水车、装载机、垃圾中转站行吊设备、休闲健身器材等。详细数量参数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休闲健身器材及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垃圾箱、卫生保洁车、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车、洒水车、装载机、垃圾中转站行吊设备
第二标段:休闲健身器材(乒乓球台、篮球架(包含篮球场灯光配套设施)、双位蹬力训练器、上肢牵引器、腹肌板、双人漫步机、腰部按摩器、太极揉推器、棋牌桌、三位扭腰器、伸展伸背器、休闲平凳、椭圆漫步机、健骑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2、投标人须具备生产/销售环卫设备的资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本采购项目需求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及时供货、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的售后技术服务;
3.1.3、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在报名时必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在报名时必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单位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五.报名时间
2015年 6 月18 日8 时30分— 2015年 7月2日18 时00分(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2015年 6 月18 日8 时30分— 2015年 7月2日18 时00分,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
6.2通过个人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00 元/份、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 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递交时间:2015年 7 月 7日16时前,以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391-64110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15639164996
监督部门:温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1-619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