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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温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加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3083次 发布时间:2016-11-10

温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温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加密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温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温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加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加密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6]203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6]178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自动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平台、站房建设(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细颗粒物(PM2.5)分析仪、质控仪器设备和VPN设备须具有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细颗粒物(PM2.5)分析仪、质控仪器设备为同一厂商品牌设备)。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和产品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1时00分-2016年11月18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的下载

3.1、2016年11月10日11时00分-2016年11月18日17时30分,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3.2、通过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2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服务平台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

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8日16时前,以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温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1-382190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15639114996

监督单位:温县财政局 电 话:0391-6197778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