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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3295次 发布时间:2017-09-01

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7]46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7]27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增设及更新信号灯各一处、增设爆闪灯7套、施化信号灯处热熔标线等;

(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专业分项)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经理。

4、投标人需具备与采购单位原有交通信号灯设备实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能力,并出具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与采购单位及时沟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实现与原有交通信号灯设备实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并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后不能按期实现与原有交通信号灯设备实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按照规定没收保证金。

5、中标单位实现与采购单位原有交通信号灯设备,实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过程中的所有设备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6、中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全程跟踪项目建设,保证该项目按时高质量完工,直至项目验收。

7、中标单位在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和设备时,必须提供以下全新备用机,24相位智能联网信号机一台、三联体箭头灯、三联体满屏灯、三联体非机动车灯、两联体动态人行灯各一组,确保设备有故障时及时更换,如以上备用机不能按时提供,竣工验收时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

8、投标单位必须出具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五年免费售后承诺卡(函)。中标单位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工程进度表及安全施工协议》如不能保质保量按照《工程进度表及安全施工协议》施工,扣除10%违约金。

9、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交通信号灯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开具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日9时00分-2017年9月11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的下载

3.1、2017年9月1日9时00分-2017年9月11日18时00分,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3.2、通过个人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元、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仟元整(¥:4000.00元)。

递交时间:2017年9月19日16时前,以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县太行路东段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5938198357

电 话:0391-6106598

十一、监督单位:温县财政局 电 话:0391-6197778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