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县环境保护局采购温县环境保护局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购置及网络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 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温交易【2021】33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21】39号
2、项目名称:温县环境保护局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购置及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350万元
4、采购需求:温县建设一套固定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配置一套移动式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详见第四章招标项目内容及参数)。
5、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2019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近期企业完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企业相关税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日前六个月任一个月)。
5.社保要求:提供企业社保证明(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缴费证明);
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注册的投标人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完税证明、财务状况报告。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1年3月16日8时00分至2021年3月22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300元/份,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重要提醒事项
1、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请各供应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人参加谈判会议(带身份证原件)。
2、会议开始前请各供应商及相关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消毒、体温检测以及现场填写健康承诺书等工作。
3、为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充分,请各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温县黄河路36号
联系方式: 0391-3828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温泉镇黄河路南、良友路西
联系方式: 0391-6388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先生
电 话:0391-382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