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法院关于温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公告的变更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县人民法院委托,就温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3年10月8日发布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更,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温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 项目编号:温交易【2012】117—3号
三、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发布日期为:2013年10月8日。
四、变更信息:
由于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对温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正常施工,该公司向招标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三条及招标文件规定,现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66000为中标候选人。
各有关当事人对变更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温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县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1-2656223 电 话:13782665202
监督单位: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6197778
温县人民法院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