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温交易【2021】82号 温政采【2021】74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情指行合成作战中心室内综合显示系统
3.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更正内容:
原谈判文件中:4.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一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副本)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 (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
资质证书(副本) | 具备有效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 | |
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4.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一致 |
谈判文件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
响应性谈判文件格式 | 基本符合谈判文件格式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本谈判文件“谈判须知表”有关规定 | |
商务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招标预算价 | |
投标有效期 |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 |
谈判文件的其他响应 |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谈判小组依据以上初步评审标准对谈判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变更为:4.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一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副本)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 (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
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4.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一致 |
谈判文件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
响应性谈判文件格式 | 基本符合谈判文件格式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本谈判文件“谈判须知表”有关规定 | |
商务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招标预算价 | |
投标有效期 |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 |
谈判文件的其他响应 |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谈判小组依据以上初步评审标准对谈判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14日9时00分;
现变更为:2021年5月18日10时00分。
3、其他内容不变
4、更正日期:2021年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温县公安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3403999992
地 址:温县黄河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63910562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63910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