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温交易[2023] 09号
受温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23年2月17日下午3:30分在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对以下标的房屋及场地租赁权进行公开转让。
一、租赁权转让标的概况:
标的(1):温县黄河路南、慈胜大街西(温县银苑大酒店院内所属的宾馆),宾馆年租金为8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宾馆面积以实物为准。
标的(2):温县黄河路南、慈胜大街西(温县银苑大酒店院内的KTV部分),KTV年租金为11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KTV面积以实物为准。
注:根据转让方要求,以上标的房屋及场地租赁方允许从事商业,但不允许从事噪音、污染行业以及环保污染行业,否则租赁方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银行征信记录不良和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外,否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竞买人必须按照“竞价规则”(主持人现场宣读)竞价,本次竞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 15日-2023年2月16日(法定工作日)
2、 报名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产权交易科
四、资格审查要求
1、本次房屋租赁权转让实行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资格审查。
2、竞买人参加报名时,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凭证;法人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3、对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参加现场竞价活动。
五、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至开户银行。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 16日17:00时。(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逾期未交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2、未按本规定和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按无效竞买处理。
3、转让会结束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向温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清场地房屋及场地租赁款并与该单位签订《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否则每延迟一日按总成交额的1%缴纳违约金。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转让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交款凭证及《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到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科办理退还手续,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会后3个工作内办理全额无息退还手续。
六、转让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2月 15日-2023年2月16日
(法定工作时间)注:竞买人需自行到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账 号:94100201006758005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转让公告张贴在标的所在地,《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温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许先生 电话:17638919222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陈先生 电话:13939119160
温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