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四实验中学、小学施工现场
扬尘治理不达标处理意见
温县第四实验中小学群体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由于措施不力、整改不积极,在近期省、市环保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依据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河南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豫建{2008}63号)等文件要求,经我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承担第四实验中学群体工程的施工单位:河南平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鑫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焦作晟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及承担第四实验小学施工任务的河南新黄水电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列入温县建筑市场企业信用黑名单,禁止上述企业及其项目经理3个月内在温县建筑市场从事任何经营活动。要求上述企业积极整改,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若再次由于措施不到位被省、市、县通报,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更严厉处罚。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