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司法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温县司法局的委托,就温县司法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司法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6】160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6】139号
三、资金来源: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台式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挂式空气调节器、柜式空气调节器等。(详细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6年9月9日16时00分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前交纳。
七、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400元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100435110440010001
保证金的形式:企业账户转账
递交时间:响应人必须于2016年 9月 9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保证金缴款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纳税证明、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评委审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县司法局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冉女士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03917650 联系电话:15938198357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监督部门:温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1-619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