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温县公安局委托,就温县公安局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公安局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7】64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7】52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信息采集电脑、足迹采集仪等配套设备。
供货期限:二十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持有合格有效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16时00分前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前交纳。
六、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600元整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响应人必须于2017年4月14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单位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银行转帐凭证、近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企业完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企业相关税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财务状况证明(注:以上均为原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县公安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339133896
采购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239109857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监督部门:温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1-6197778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