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温县公安局委托,就温县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7】172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7】146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温县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设两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内容为:计算机网络建设;
二标段主要内容为:程控电话设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货期限:二十天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持有合格有效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16时00分前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前交纳。
六、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1500元整; 二标段:1500元整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响应人必须于2017年 7月20 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单位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银行转帐凭证、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谈判会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评委审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县公安局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3403999992
采购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5938198357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监督部门:温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1-6197778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