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县武德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19年度温县武德镇北保封村物流仓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已于2019年3月2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现发布变更如下:
一.公告信息
1、项目名称:2019年度温县武德镇北保封村物流仓储项目
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9】60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9】55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
4、工程地点:温县北保封村
5、工程概况:该工程为新建,层数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565.9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3米,结构形式为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工期:60日历天。
7、招标控制价:38.81万元
二.变更信息
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80%;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金额的100%;所缴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金额的2%部分,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中标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人缴纳履约担保金。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农民工保证金:中标后,建设单位和中标施工企业应到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手续,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至温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标准:建设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2%;中标的施工企业按工程总造价的2%。开户行:邮储银行温县温泉路支行;账号:941003010001860004(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公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到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
现变更为:
1、付款方式:正式进场开工时,预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合同金额的50%;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金额的100%;所缴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金额的2%部分,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人缴纳履约担保金。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后,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农民工保证金: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和中标施工企业应到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手续,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至温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标准:建设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2%;中标的施工企业按工程总造价的2%。开户行:邮储银行温县温泉路支行;账号:941003010001860004(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公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到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武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17737097567
地 址:温县武德镇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517778922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科技信息大厦12层
四、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1-6192411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