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县司法局的委托,就温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室板面制作、安装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温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室板面制作、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8】33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8】38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262个钛金板、520个KT版面、4个写真KT版面(具体规格参数详见询价文件),项目地点:262个行政村。项目预算资金:预算内(财政资金)412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本项目询价文件在2018年3 月 28 日 9: 00分前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方式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开标前交纳。
六、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肆佰元整(400.00元);保证金的形式:企业账户转帐。
开 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 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供应商必须于2018年 3月 28 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未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回,上交县国库。
七、询价有关信息:
1、询价时间及地点:2018年 3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温县天天大酒店南邻);参加询价的投标单位须携带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依法纳税凭证(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注册的投标人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完税证明、财务状况报告。
2、其他有关事项:本次报价应含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税金等费用,交货地点为用户指定地点;本次采购是一次性报价,不接受递交报价文件后对报价的修改,须提交一式七份的报价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电话:
招标人:温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13523203855 电 话:13782665202
监督单位:温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1-619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