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动执法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动执法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动执法车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18】45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8】46号
1.3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4项目内容: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电动执法车4辆。
1.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
1.6 项目预算:20万元;
1.7质量:合格。
2.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经营范围包括车辆生产或销售(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产品需具备国家(CNAS)授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正面及侧面碰撞检验报告,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本项目询价文件在2018年4月13日16时00分前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方式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前交纳。
4.采购文件接收信息
1、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9时30分
2、询价文件接收地点: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整;保证金的形式:企业账户转帐。
开 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 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响应人必须于2018年4月13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6.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039100129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5517788767
监督单位:温县财政局
电 话: 0391-6197778
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