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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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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3059次 发布时间:2018-11-06

温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县公安局委托,就温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8]262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8]207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4G执法记录仪66台,采集站5台,流量卡66张,混合存储一体机1台,硬盘24块。(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四、预算金额:601200元。资金来源:县财政。

五、供货期:15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内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投标单位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8年11 9日16时00分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开标前交纳。

九、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6000.00元整(大写:陆仟元整);保证金的形式:企业账户转帐。

开    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    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响应人必须于2018119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十、询价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11 12   00,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依法纳税凭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凭证)、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报价明细单;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备注:原件供评委资格审查,询价响应文件中附相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注册的投标人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完税证明、财务状况报告。)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县公安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403999992 

地  址:温县黄河路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电话:0391-8365101

地址:温县慈胜大街

    十三、监督部门:

温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1-6197778

                                                          

 

                                                  2018年11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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