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及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服务方案,请各方交易主体配合执行。
一、实施网上办理业务
(一)交易主体入库。各交易主体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资料即可注册(公管办法规科 咨询电话:0391-3568370)。
(二)CA数字证书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和延期均支持网上办理,具体流程见中心网站“数字证书”网上办理公告(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137177006刘工)。
(三)项目注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进行项目注册(交易中心业务科 咨询电话: 0391-6135056)。
(四)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通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交易中心业务科 咨询电话: 0391-6135056)。
(五)项目的质疑、回复及变更公告的处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通过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通过平台进行回复,需发布变更公告的,由招标人(代理机构)登陆平台发布(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0391-6135056)。
(六)评委抽取。由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抽取室进行专家抽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抽取室。对所抽取的评委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其防疫要求,有确认、疑似接触史人员、外地返焦隔离期内人员、与重大疫情区人员有接触史人员均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工作(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 咨询电话: 0391-6135067 6135062)。
(七)评标。参与项目评审的人员应提前做好体温测试、个人防护工作,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尽量做到评委分散评标(有条件时单人单室),不接触不见面,独立评审;需准备工作餐的,由招标人提前好方便食品;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将专家劳务费以转账方式进行支付。(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0391- 6135056)。
(八)项目监督。为监督人开通在线监管权限,利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采取网络监督的方式对项目交易活动进行全过程实时监督。
(九)结果公示、公告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办理结果公示、公告业务(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391-6135062)。
(十)异议和投诉。 防控期间投标人通过平台提交异议和投诉申请,由招标人和监督人依法处理并回复。
(十一)合同上传及保证金业务。非中标人保证金由中心自动办理;中标人通过中心QQ工作群上传上传合同,由中心工作人员办理保证金业务(交易中心财务科 咨询电话:0391-6135055)。
二、保障我县重点项目交易活动有序进行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非紧急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建议延期。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组织交易。为确保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参加开、评标的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防控措施:
(一)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所有网上能够办理的事项均实行网络在线办理;需对业务进行咨询的,可通过电话及QQ工作群办理;对新进场拟实施交易的项目,要求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二)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是招投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投标活动担负主体责任。招标人应了解并确保本单位代表、项目监督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同时向中心提交以上人员符合防疫要求的承诺书。
(三)服从现场管理。所有活动现场均提前消毒;入场前,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2℃、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必要时将配合防疫机构强制隔离;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电梯,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应提前准备好办理业务所需材料,一次办结,开标时间建议控制在30分钟之内;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三、因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进展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式变化进行的政策调整,中心将及时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