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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二)承办县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进场交易事项,并发布进场交易活动信息。
(三)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进场交易的报名资格,组织实施场内交易活动,出具进场交易证明。
(四)参与评审专家库的管理,组织现场抽取、使用各类专家评委,协助有关部门对参与交易活动的评审专家进行考核。
(五)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为进场交易各方提供场地,维护中心的正常交易秩序。
(六)负责为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管理和监督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等进行调查处理。
(七)负责向社会提供政策法规、项目信息、交易情况等查询服务;
(八)开展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